針對昨天的日記,在這裡我必須鄭重的做一點小小的說明...朋友與男朋友,雖然都有"朋友"兩個字,但是我的分野非常的清楚,由於身份、地位很明顯的不同,給予的優惠與福利當然也會不同,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任何混淆或錯亂的情事發生過.
對於我個人來說,能夠讓我以"這一位是我的男朋友"為開場白介紹給至親好友認識的男人,基本上與配偶的差別只在於那一紙證書所付予的責任與義務,也因此,見鬼了才會不擇己所愛,然而說穿了,其實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只不過是"人必自重而人後重之"的道理罷了.
有些人對於男女朋友的定義是先"試用"看看,好用的才確立,不好用的就淘汰;有些人則是壓根沒有所謂的"定義",每一個異性朋友都要來上那麼一腿,藉以獲得自我的認同、肯定以及存在的價值感;又有些人,總是搞不清楚自己到底處於什麼樣的交往關係,若不是一廂情願,就是明示、暗示了半天還是呆頭鵝一隻...沒有對與錯的問題,因為,這就是人生,屬於這些人的人生,但是,不是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