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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想爭辯
作者: *~情蜜~* 日期: 2011.08.17  天氣:  心情:
有時候,你被人誤解,

你不想爭辯,所以選擇沈默。

本來就不是所有的人都得了解你,

因此你認為不必對全世界喊話。

卻也有時候,你被最愛的人誤解,

你難過到不想爭辯,也只有選擇沈默。

全世界都可以不懂你,但他應該懂,

若他竟然不能懂,還有什麼話可說?

生命中往往有連舒伯特都無言以對的時刻,

畢竟不是所有的是非都能條列清楚,

甚至可能根本沒有真正的是與非。

那麼,不想說話,就不說吧,

在多說無益的時候,

也許沈默就是最好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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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18 22:28
他, 45歲,台中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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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18 10:03
他, 66歲,台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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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18 01:37
他, 41歲,台北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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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18 00:23
他, 40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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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18 00:18
他, 41歲,南投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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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18 00:08
他, 40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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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17 23:42
他, 51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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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17 23:36
他, 41歲,台北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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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17 23:27
他, 50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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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8-17 23:26
他, 41歲,台北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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