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相識、同居、分手 轉眼間已經過了一周年。 當初為了她支身搬來台北, 這號人物似乎已經不存在了! 不知道現在過的好嗎?...(馬的,都分手了裝假好心,虛偽!) 算算這段荒唐的日子, 銀行存款少了將近二百萬, 對一個正常收入的家庭來說, 這應該是他們夫婦兩人十個月以上的薪水!...(看好,是正常家庭。) 但是我就像是喝湯一樣的把它給花掉了...(心痛了嗎?) 錢,沒有了,再賺就好,重要的是,學到了什麼!?...(這才是重點) 現在的我,只想好好作畫,成為遊戲公司的一份子。 能否給人幸福快樂的生活,老實說,我也不知道,因為我還沒有遇到那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