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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誰來賠這可憐的父母一個女兒..
作者: 大雄 日期: 2011.03.22  天氣:  心情:
憲法說的免於恐懼的自由都是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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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戴電子腳鐐 性侵犯甫出獄又犯案



雲林一名國二女學生,這個月13日,騎腳踏車出門後就失蹤,警方今天凌晨在台一線靠近西螺大橋路旁的空地,找到女學生屍體,至於凶嫌是一名有多項性侵竊盜前科男子,今年2月才剛出獄,家屬質疑為什麼沒戴電子腳鐐管控?警方表示,性侵犯出獄,必須在3個月內向縣市主管機關的性侵害防治中心報到,並安排進行評估,而警方也已經安排嫌犯在4月初進行報到,但他竟然就在這段空窗期犯案又殺人。

女兒失蹤長達9天,找回來的竟是一具冰冷遺體,家屬心情從焦急變成絕望。死者父親:「那種人不能再放出來,這種人出來是危害社會,一個孩子幼咪咪,才多大年紀,就把她害死了。」

殺害少女凶手,是34歲林姓嫌犯,多項性侵竊盜前科,今年2月才出獄,一開始他只承認遇到被害少女,把她的腳踏車丟掉,但警方騙他被害少女托夢等靈異故事,才把他嚇得招供。

少女遺體被丟棄在彰化台一線233公里,靠近西螺大橋路旁的空地,全身用麻布袋裝著,家屬看到好好的一個人,被折磨成這樣,放聲痛哭。

就讀國二的葉姓女學生,是在13日下午騎腳踏車外出,結果卻被嫌犯鎖定,性侵過程中她不斷抵抗,卻慘遭勒斃,家屬質疑,嫌犯有性侵前科,今年2月才出獄,為什麼沒戴電子腳鐐監控,但檢方表示,嫌犯出獄後,必須向觀護人報到,除非有必要,否則不能任意幫他戴電子腳鐐。

檢察官地檢署怎麼說都對,但事實就是一位少女白白犧牲一條年輕寶貴生命。 新聞來源:TVBS 更多社會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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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3-25 10:45
她, 99歲,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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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23 10:55
她, 52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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