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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吾意(找老伴的請跳過)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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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不該死?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我只是想證明 我一點都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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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故事
作者: 吾意(找老伴的請跳過) 日期: 2014.03.04  天氣:  心情:

有個男的在阿肯色州被控詐欺,法官打量著那男的說,「你的名字叫吉姆摩爾?」


「是的,法官。」


「這個罪名可以判好多年,你知道嗎?」


「是的,法官。」


「你後悔犯罪嗎?」


那男的挺起胸膛,固執地說,「是的。」


「你要求從寬量刑嗎?」


「不,法官。」


法官冷笑著說,「你不曉得自己起碼要吃兩年的牢飯嗎?」


法官又說,「你常常想死對吧?」


「沒錯,託你的福!」


「你想騙夠多的錢好逃離阿肯色州,對不對?」


「是的,法官大人。」


「如果你走進一家商店,突然有人衝出來把你一槍斃了,你會對他說:『感謝你,先生。』對吧?」


「沒錯,我會這樣。不過法官大人,為何你如此了解我?」


「有一陣子了,」法官沉重地地說,「當時我休了我的前妻,不久你就娶了她。

                 我對你的判決是:當庭釋放。把這五十塊美元拿去,你吃的苦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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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4-03-05 10:14
他, 65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4-03-04 17:44
他, 43歲,台北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4-03-04 1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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