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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懂
作者: 阿文 日期: 2010.09.18  天氣:  心情:
我和我的前妻是在今年二月離婚的,當初是她提出來的,雖然極力的挽回,但她一直堅持所以我也就順著她。沒多久就知道她搬到另一個男人的家,這時才知道原來是因為有另外的人所以才要跟我離婚。離婚後她為了這個男人傷害了所有的親人,包含她的媽媽。

一直到今年八月中,這個男人打她甚至拿刀威脅她,最後這件事鬧上了警局她也申請了保護令並且也告她,這時她的家人因為不忍心也讓她回來住在家裡,她也知道之前錯了跟所有被她傷害的人道歉(也包括我),過了一周後為了讓小孩(讀大班)有完整的愛,我跟她說請她回來幫我照顧小孩,她也答應了但前提是她不打算在和我簽字結婚(說是算命的說她不適合婚姻),我也答應了,前幾天都還好好的,沒想到過沒多久我就覺得她怪怪的,一直到上週她說她不想跟我住在一起想回龍潭去,我也順從她。直到今天我才從她親戚口中知道,她又跟那個打她的男人聯絡並且決定再和他在一起。

我真的搞不懂,不管是婚前婚後,我都尊重她並順從她,不要說打她了連大聲跟她說話都沒有,一個打她成傷甚至拿刀威脅她的人竟然可以讓她拋棄家庭甚至還可以原諒他的過錯,我真的是不懂,或許是應驗了一句話"男人不壞女人不愛",我是不是不夠壞。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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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1-30 09:15
她, 48歲,桃園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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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25 10:30
她, 47歲,桃園市,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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